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学习的,须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课,补课内容为网校提供的相应补课年度课程及选学课程。
一、培训内容
(一)必学内容
1、企业单位会计人员
(1)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(四个学时)
(2)企业全面预算管理(四个学时)
2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
(1)小金库治理及其政策解读(四个学时)
(2)会计基础工作(四个学时)
(二)选学内容
会计人员在完成上述必学内容后,可根据需要从网校提供的其他相关课程中选学,每个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人员,当年所学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须达到24个学时(含考试时间)。
二、缴费办法
统一收费标准,每人当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学习应通过银联卡网上缴学费人民币60元,补课80元。
三、具体要求
(一)继续教育学习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凡在当年学习周期内没有完成规定学时学习的,须在下一年度进行补课。
(二)按照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》,符合条件的,提供相应证明,视同完成继续教育任务,到属地会计管理部门备案,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,输入会计管理系统个人信息库内。
(三)会计人员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班,经省财政厅会计处确认后,输入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个人信息库内。